国际遗嘱中心综合立遗嘱人的家庭背景、个性需求和内心真意,帮助立遗嘱人根据其意愿完成遗嘱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,立遗嘱人可通过遗嘱指定继 承、赠与、设立信托、指定监护、设立居住权以及进行生前预嘱(医疗预嘱)等。除单方订立遗嘱外,还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。此外,立遗嘱人还可通 过遗愿形式对后人表达嘱托及温暖留言,传递家风夙愿,延续家庭精神;对丢失及不易采集寻找的证据,立遗嘱人可通过声明形式在国际遗嘱中心进行 声明存证。
国际遗嘱中心拥有专门的遗嘱综合业务办理及登记系统,目前已建立起符合法律规定的完善的软硬件业务办理流程,并具备高标准的电子存证系统及遗 嘱纸质档案存管场所设施,立遗嘱人所立遗嘱除在国际遗嘱中心登记存证外,会同步进入中国公证协会全国公证遗嘱库,用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、完整 性及证据效力。